就业协议作为一种法律性文书,有其严肃性。但近年来,由于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开放,毕业生选择用人单位、用人单位选择毕业生的空间都不断增大,违反就业协议约定另作他选的现象日趋增多。由于就业协议中没有明确的担保条款和违约责任条款,对因违约造成的纠纷难以调解和仲裁,多数违约纠纷久拖之后不了了之,致使就业协议的可信度降低,不利于毕业生就业市场规范、有序地运作。呼吁有关部门强化毕业生就业管理,充实就业协议的要件内容,增加保证条款和违约责任条款,指导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慎重签订就业协议,一旦签了协议,就要认真履行,以维护就业协议的严肃性。